GZAC was Invited to Participate the China Academy of Arbitration Law 2022 Annual Conference as the Vice President of the Academy
11月11日至13日,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2022年年会暨第十五届中国仲裁与司法论坛成功举办。广州仲裁委员会(下称广仲)作为副会长单位应邀参会,王天喜副主任主持“国际仲裁地/仲裁中心建设”平行分论坛。本次会议由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主办,上海仲裁委员会、上海政法学院承办,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协办,石家庄仲裁委员会、北京市华贸硅谷律师事务所、大成律师事务所支持,新浪集团作为媒体支持单位。年会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召开,在上海市设主会场,在北京市设分会场,并通过网络方式同步直播。线上线下参会人员超过1.5万人次。
本次年会主题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中国仲裁高质量发展”。开幕式由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二级巡视员、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石海主持,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副会长柯良栋,中国法学会副会长黄进,上海市政协副主席周汉民,上海政法学院校长、上海仲裁委员会主任刘晓红,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张树明致辞。
年会下设八个分论坛,围绕“中国仲裁公信力建设”“国际仲裁地/仲裁中心建设”“涉外仲裁人才培养”“后疫情时代的国际航运仲裁”“仲裁司法审查”“仲裁员利益冲突与回避”“仲裁机构深化改革”“专业仲裁与商事调解”等主题展开研讨,80多名国内外仲裁领域知名专家学者和实务界人士发言。
“国际仲裁地/仲裁中心建设”平行分论坛由广仲王天喜副主任主持,来自不同行业的10位与会专家作了精彩的发言。
上海仲裁委员会陈建副秘书长认为,国际仲裁中心建设能激发内在理念和服务意识的国际化、实现更好水平的服务质量、对经济有保驾护航重大作用,仲裁中心不但要加强人才、仲裁质量等“内功”建设,还要加强仲裁规则、仲裁员、影响力等“外功”建设,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同时认为国家层面要加强立法支持,完善《仲裁法》等相关法律制度,适应国际化仲裁的要求。
全国人大代表、香港中律协创会陈曼琪会长表示,贯彻落实共产党二十大报告的要求,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完善特别行政区司法制度和法律体系。服务国家的经济发展和战略部署,构建综合国内仲裁 ODR平台,利用香港输出中国式现代化 ODR平台或技术,打造中国仲裁品牌,强化中国仲裁的主体意识和国际仲裁规则话语权。广仲于2020年,发布全球首个互联网仲裁推荐标准,即“广州标准”;再于2021年初,上线全球首个亚太经合组织跨境商事争议 Online Dispute Resolution(ODR)平台;今年更创设3+N庭审模式,实现中国特色现代化仲裁“引进来、走出去”。
河北省仲裁协会徐文莉会长认为,国际仲裁中心应有开放、包容的设计理念,要有高效的管理模式,要有坚强的司法支持后盾,要充分吸收国外仲裁机构好的模式和做法。同时表示,雄安新区正处于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和大规模开发建设同步推进的重要阶段,应该建设一栋功能齐全、设施设备现代化的大楼作为国际争议服务解决中心平台,为我国各地仲裁机构、境外仲裁机构的入驻提供平台服务,呼吁借鉴上海自贸区临港片区的做法,以地方立法确立外国仲裁机构进入雄安自贸片区的合法性,加强国际合作交流。
澳门律师公会仲裁中心吴海燕秘书长提到,澳门发挥中西文化融合及中葡经贸、服务 、人文交流平台的优势,澳门律师公会仲裁中心作为澳门法律专业团体将推动粤港澳大湾区仲裁合作法律制度建设与交流,推动中国与葡语系国家之间的民商经贸争议纠纷采用仲裁或调解等非诉讼争议解决机制发挥作用,更好的服务国家战略。
大韩商事仲裁院上海代表处朴祉玧首席代表认为,后疫情时代下的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各国国际贸易遭受严重影响。仲裁作为国际通行的争议解决方式,与国际贸易本是同源,相伴相生、共同发展。介绍了大韩商事仲裁院推进仲裁地建设最注重的5个方面:健全完善的仲裁法律制度、良好的仲裁司法环境仲裁、行政政策支持、丰富的人才储备、开发包容的行业风尚。
塔什干国际仲裁中心 (TIAC) 戴安娜主席提到,国际仲裁建设需要与之配套的法律框架、实践或者政策,保证仲裁低成本,独立、公正性,友好的司法环境,以及适应各种需求的多样性的国际仲裁,国际全球的仲裁机构应该联合起来,建立互认协议,建设国际化的仲裁中心,广仲的“广州标准”、“四个共享”、“3+N模式”非常好,能很好的解决国际仲裁中存在的问题。
海南国际仲裁院林宁波副院长提到,服务于国家自贸港发展战略布局,建设面向世界的国际仲裁中心,需要司法和政策支持与保障,法律服务行业要同步发展;国际仲裁中心建设要完善仲裁机构内部治理结构,制定与国际惯例接轨的仲裁规则,制定与之配套的仲裁员选聘与管理、仲裁秘书职业化、仲裁信息化建设、仲裁收费和财税体制改革等制度。
安德森 毛利 友常律师事务所(驻上海)森胁章首席代表认为,仲裁仍以其高效、便捷、承认度高等优点成为了跨国企业的首选方式,以新加坡Arb-Med-Arb模式和日本交互形(Interactive)仲裁规则为例,探讨了在纷解决机制平台中引入“对话解决”机制的积极意义。随着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加之新冠疫情的影响,在线商事争议解决机制的建设和完善已经成为了国际性的商事仲裁发展趋势,广仲发布全球首个互联网仲裁标准“广州标准”,开发的跨境商事纠纷网上争议解决平台(ODR)、提出“四个共享”理念符合国际仲裁的发展的方向。
环太平洋律师协会李志强会长表示,仲裁已成为国际商事争端解决主要渠道之一。在未来,要继续推进互联网仲裁合作,加快在线仲裁目的地建设,广仲率先在国内推出互联网仲裁平台,凭借平台优势成功开拓涉外领域,将“广州标准”推广到“一带一路”国家。今年6月20日,APEC官网对广仲打造的全球首个亚太经合组织跨境商事纠纷网上争议解决平台(APEC-ODR平台)给予了高度评价。国际仲裁要打破机构仲裁限制,给予当事人高度意思自治权,构建灵活争议解决渠道,不断增强我国商事争端解决吸引力。
珠海国际仲裁院吴学艇副院长认为,国际仲裁中心应该具备严谨的治理结构,鲜明的公共服务属性;引入国际通行仲裁机制,设置临时措施、紧急仲裁员、友好仲裁以及初步命令、内部上诉等机制,增强仲裁普遍性。
广仲王天喜副主任指出,各位专家的发言引人深思,拓宽了视野,国际仲裁中心建设要加强顶层设计,完善仲裁法律制度以及配套政策支撑保障;要融通国际规则,吸收国际有益仲裁规则,健全中国特色仲裁规则;要勇于改革创新,探索国际化专业化改革,利用我国互联网发展的优势,建设一流的国际化仲裁中心,树立高效、精准、全流程的仲裁品牌;要打造适用不同法系、不同庭审模式、不同仲裁样式的一体化争议解决平台,为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提供“一站式”服务。相信未来我国的国际仲裁中心一定能提供优质的法治保障和服务,服务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平等保护国际商事交易当事人的权益,一定能够在争夺国际仲裁话语权上实现弯道超车,在国际民商事争议解决中发出高质量的“中国声音”。
随后,王天喜副主任介绍了广仲在“国际仲裁中心建设”方面的探索和取得的成果,2019年,率先试水全球首个跨国远程庭审;2020年,制定并发布全球首个互联网仲裁推荐标准“广州标准”,获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官网推介;2021年,上线全球首个APEC-ODR平台,被亚太经合组织列为全球三大官方合作方之一,首倡“四个共享”引领仲裁跨区域协作,先后获得150余家境内仲裁机构及40余家境外仲裁机构认可推广;2022年,“广州标准(二)”重磅发布,破解了互联网仲裁中身份识别与电子送达两大难点,创设有效衔接域外规则的“3+N”庭审模式,实现庭审模式全覆盖,设立全球首个元宇宙仲裁院,上线全球首个智能机器人“云小仲”,探索仲裁数字化、智能化发展新赛道,元宇宙仲裁首案也在5天内高效办结,海内外媒体广泛关注。未来,广仲将以落实《南沙方案》为契机,致力打造中国仲裁先行区,与世界知名大学联合发布国际仲裁机构公信力排行榜,抢夺国际规则话语权,努力将广仲建设成为联动香港和澳门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面向全球的国际商事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打造全球互联网仲裁首选地。